副院长
办公地址:生科院101
工作职责:协助书记、院长负责学院安稳、人事工作;协助院长负责行政、财经、审计、设备、后勤基建、离退、图书档案、信息网络、校友等工作;对接党办校办(督查办、法务办)、人力资源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后勤基建处、保卫处、离退处、校工会(校医院)、图书馆(档案馆)、信息网络中心、校友办。